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职业健康检查(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0发布人:事业发展部
深职健协〔201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转移至行业协会的通告》(深卫人通〔2013〕11号)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我市职业健康检查技术工作需要,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经研究定于2015年12月8-9日在深圳举办“2015年第二期职业健康检查(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含拟申请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上报的培训报名资料,经协会初步审查满足培训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5年12月8-9日(两天)。报到时间:上午9:30-9:55,开课时间:上午10:00。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芭堤雅酒店曼谷厅。
三、培训内容和要求
(一)本次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管理与报告、职业病诊断知识、职业危害识别与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监护相关知识。考核形式采用闭卷笔试,考试试卷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二)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协会发放培训证明。
(三)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身份核实);
2.培训人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四)培训纪律
1.培训人员按指定座位对名(号)入座;
2.迟到或早退15分钟2次以上、迟到或早退半小时1次及缺席半天以上的,取消发证资格。
3.考试作弊的,取消发证资格。
四、其他事宜
培训场租、资料费、工作餐、授课费等由协会经费列支,学员住宿费和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深圳市职业健康协会
2015年11月19日
(联系人:顾晓欢,联系电话:0755-61385435,1392528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