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工作安排(深职健协〔2014〕4号)
发布日期:2014-12-08发布人:综合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关于贯彻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健函〔2014〕26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贯彻落实和宣传方案的通知》(中职技分〔2014〕40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提高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现将我市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将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和《关于贯彻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与我市推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BOHS)相结合,提高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全市具体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关于重点抓好“十个一”的工作内容。
(三)增强自觉遵守《工作规范》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工作规范》中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争创“优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二、组织领导
组织成立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宣传的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工作组设于市职业健康协会综合部,由秘书长何家禧任组长,负责全面规划安排组织工作;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社会机构,下同)负责人负责规划部署和协调实施工作;协会各部门负责人、有关单位业务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工作安排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十个一”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具体的工作安排:
(一)开展一次学习大讨论。
8月15日,由协会组织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开展总局两个通知文件精神学习,围绕总局两个文件上提到的主要内容进行讨论。参加人员: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街道预防保健所业务负责人以及本市各社会机构业务负责人。
(二)营造一个氛围。
9月15日前,由市职防院统一制作《工作规范》宣传材料,发全市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显要位置悬挂。
(三)开展一次自查自纠。
9月15日前,由市职业健康协会组织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就内部管理、技术服务、依法执业等方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各机构应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其中包括查找的问题和差距清单)于9月30日前报资质认可部门(市职防院报国家安监总局,其他机构报省安监局),并同时抄送市职业健康协会。
(四)签署一次规范执业行为倡议书。
由市职业健康协会组织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1.于10月15日前,就严格落实“六个坚持”行为准则集体签署倡议书。
2.于11月15日前,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网站或显著位置作出规范执业行为的承诺。
(五)开展一次培训。
8月28-30日,由市职防院与市职业健康协会联合举办一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方面的培训班(国家级继教项目)。
(六)开展一次网络大讨论。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已开通“如何正确贯彻落实《工作规范》”QQ群(QQ号: 1840395464),请各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大讨论活动。
(七)组织一次知识竞赛。
10月30日前,由市职业健康协会会同市职防院组织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围绕《工作规范》的具体内容开展一次全员知识竞赛。
(八)开展一次征文活动。
11月15日前,由市职防院组织以宣传贯彻《工作规范》为主题开展一次通讯员征文活动,并在《深圳职防通讯》发表。
(九)开展一次座谈会。
11月15日前,由市职防院组织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座谈会,宣讲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中与《工作规范》相对应举措,坦诚宣讲技术服务过程中的难题。
(十)开展一次“优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选活动。
围绕《工作规范》的宣贯,各机构应积极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的要求,落实各项宣贯工作安排。市职防院积极争创全国“优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同时,在11月15日前,由市职业健康协会会同市职防院对全市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考评,选出本市“优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并予表彰(名额待定)。
请各单位于8月13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此工作的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报职防院邓敏。
深圳市职业健康协会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2014年8月7日
(协会联系人:林方杰,电话:61385436,E-mail:398990225@qq.com;职防院联系人:邓敏,电话:61385647,E-mail:keydm@163.com)